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2期 精神文明

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作者: 安徽省来安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戴如明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个人的面貌是要靠精神来体现的,一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则主要体现在集体的形象上。1994年8月,我县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以后,在认真总结、回顾以往税收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国税机关现有的人员状况和素质,认为要担负起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重任,必须全面提高整个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以新队伍、新形象来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税收工作的社会地位,促进税收任务完成,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决定在全县国税系统通过内抓人员素质,外创社会环境,两个文明一起抓,塑造税务新形象,达到队伍内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催人奋进的目的。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管理、监督、运行机制,使税务人员的执法意识、廉政意识、文明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基本达到“三懂四会五掌握”的要求,各基层单位达到文明单位的标准,争创市级、省级和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以崭新的姿态和良好的形象创造新的业绩。通过两年多实践,效果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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