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3期 向“收税第一难”挑战张式运

向“收税第一难”挑战

——记青岛市地税局采取多种手段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作者: 张式运 上一篇 下一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以税法宣传开路,以大力推行代扣代缴为主要征收方式,以加强税源监控和专项检查为主要落实手段,以高收入行业、高收入层和涉外企业为征管重点,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舆论的综合手段,加大工作力度,使个人所得税收入取得较大增长。1996年,个人所得税共入库2.3亿元,比上年增收8600多万元,增长59.8%。

一、在全市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岗位目标责任制。1996年市政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下发了两个通知,分别批转了市地税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企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报告,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与当地地税部门签订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岗位目标责任书;同时规定,凡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纳税人隐报、偷逃国家税款的、纳税人隐报、偷逃税款的一经查出,除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理外,责任单位不能评为先进(文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偷逃税款的当事人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称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偷逃税者当年不能评为先进、模范等光荣称号;情节严重者,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向社会曝光。仅上半年,税务局就与全市722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代扣代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6月份,全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3.53万元,为上年同期的7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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