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4期 认真学习贯彻《方案》不断开创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本刊评论员

认真学习贯彻《方案》不断开创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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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颁发,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将迈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是从1988年开始的,历经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两分离”和征管、会计改革与计算机应用“两同步、三结合”的不同发展阶段,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将监督制约机制引入税收征管,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1994年我国又成功地进行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工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税制。新税制的实施,对税收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税制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我国从1994年起便展开了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改革。这一轮征管改革明确提出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建立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近几年来,各地按照建立上述运行机制的既定目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理顺职能、优化组合、夯实基础、规范征管流程、优化税收服务、改进监控手段、加大稽查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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