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7期 八面来风(热点问题)

税法宣传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到“八个要”

作者: 吴军 江英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个良好的社会税收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要使这一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而不流于形式就应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到“八个要”。

“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关系,使宣传形式更能充分地表达和传递宣传的内容,防止走过场。二是处理好宣传对象与宣传内容的关系。由于税法宣传涉及面广,针对性强,而宣传对象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又有一定的差异,因而在宣传中要分层次,有重点地区别对待。使宣传的对象与宣传的内容达到相对统一。三要处理好重点宣传与长期宣传的关系,彻底杜绝宣传月期间搞得轰轰烈烈,过后冷冷清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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