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6月20日 国税发[199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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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清遵照执行。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附表(一)(二)(三)(四)(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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