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0期 八面来风(杂谈漫语 )

为“首问负责制”叫好

作者: 沈爱民 许亚军 上一篇 下一篇

据悉,今年以来,湖南省桑梓县国税局开展了“首问负责制”活动。纳税人到该局办税或咨询有关税收业务问题,凡问及的第一个人必须及时解答,如涉及本职业务以外不能解答的,要主动将其带到相关组、室、直到纳税人得到满意的答复为止。笔者以为,开展“首问负责制”活动,可以说这是税务机关“讲文明,树新风”的又一条很好的举措。这一制度的实施有三点值得为之击节叫好。

其一,“首问负责制”密切了征纳关系。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双方都应摆正位置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就有一个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否则势必引起纳税人的反感,甚至出现“顶牛”现象。从税务工作的实际看,有的纳税人不服管理也是由于少数税务人员不尊重纳税人引起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宜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向税务人员咨询了解,如果税务人员不仅不能耐心解答,反而板起面孔训人,会激化予盾是豪无疑问的。而“首问负责制”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以制度规范税务人员必须及时解答纳税人的问题,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而纳税人满意,征纳关系才能融洽。当然这个满意是指纳税人的正当要求得到满足。因此,“首问负责制”密切了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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