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 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1997年9月26日 国税发[1997]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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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邮电管理局(邮电局):

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在纳税人中推行以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做法,方便了纳税人,缓解了办税服务场所的压力、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便于各地规范和推广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与邮电部联合制定的《邮寄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邮寄申报要因地制宜。邮寄申报是利用现有邮政设施和网点快捷、方便完成纳税申报的有效途径,已为发达国家所普遍采用,我国也要逐步推行。各地要积极总结经验,加快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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