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2期 论坛

建立管理税收学初探

作者: 李丽凤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税制运行以来,征管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近几年不但保证了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而且创造了快于经济增长的奇迹。实践的深入需要理论为之服务,更需要理论成为其助推器,因此,深入征管理论研究,建立一门能够解析征管改革成效并能推进其发展的学科则成为历史的必然,管理税收学应该成为这一“时势”的产物。

一、管理税收学与税收管理学不同

管理税收学是集信息经济学、法律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等为一体,研究对税制设计、运行和税后检查等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一门学科。管理税收与税收管理之别绝不仅仅是修饰语的不同,税收管理是一种立足于现有税制的管理,是国家根据税收制度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征纳双方征纳行为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一系列活动。管理税收不只包括通常意义上的税收管理,而且包括如何从便于管理的角度设计税制,并使之有效运行的研究行为。可见,管理税收学是一种具有前置、光见性质的管理学科。从管理税收学的角度观察和研究,税收立法时就要全面考虑纳税人、征税人、政府等的偏好和可能的对策行为。因此,税收管理可以说是微观的,是在现有税制下,对税收的征收入库过程进行的控制。而管理税收则是经过可行性研究,根据经济社会状况、确定税制。并在已定的税制下保证应收尽收。因此说管理税收是将管理前置、并将事前管理与事中、事后管理融为一体、提高税收管理的可控度和深度、提高税收效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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