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4期 来稿摘登

建议采取特种教育培养税务人才

作者: 刘孝城 单位:中南财经大学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务事业的发展,要来有一支高政治思想素质、高管理素质、高经济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税务队伍与之相适应。但是目前采取通过普通财经院校,混同于普通财经管理专业的常规培养模式来培养税务人才,难以达到理想境界,需要重新构建税务人才教育模式。笔者建议:

采取特种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分别满足政府、社会两方面的需要。所谓特种教育,就是类同于军事、武警、体育等特种教育一样,从被培养对象接受教育的第一天起就进入“税务官”的角色。教育内容着重于公务员的政治品质、经济基础理论、会计理论与业务技能、财政税收理论、税收制度和税务实践等等。适当延长培养的时间,延长的时间主要安排税务实践。特种教育是指为税务机关造就合格税务人才,以充实税务机构。这样,近可改善税务系统人才结构,可保持税务系统人才的高素质。在实行特种教育的同时,税务的音通专业教育也不可偏废。除了在专业设置上围绕社会需要进行学科改造,以强化专业上的知识包容性,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广阔的适应范围之外,应该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以培养合格的注册税务师为目标,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有较好的政治经济理论素养、有较深的会计业务切底、育较熟练的税收实务操作不领,以满足社会日益扩大的税务代理业的需要。同时,应在其他曾通专业,尤其是在经济管理类专业,除了强化受教育者的税收知识。还特别要强化对他们的税收法制教育和强化他们的纳税义务宣传意识。要使所有受过大中专教育的社会劳动者都成为模范遵守税收法制的先进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