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3期 出路在于改革王连清

出路在于改革

——河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王连清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改革的实践

机构分设以来,河南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狠抓落实“两个转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大胆探索,开拓进取,征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普遍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和全方位服务体系;建起了办税服务厅,合并成立了农村中心税务所,实现了集中征收;确立了科学的稽查工作程序,充实了稽查人员,实现了重点稽查;计算机已普遍应用于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监控网络正在形成。

河南省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是在探索中逐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确立和新税制的实施,使我们面临着几个现实问题:一是取消临时性和困难性减免税之后,税务部门的工作将由过去的促产增收转变为依法治税,迫使税务部门必须划清同企业的法律关系。二是新的增值税要求税务部门必须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转变为系统化、网络化和科学化管理,才能实施有效的交叉稽核。三是税收会计改革扩大了核算的范围,客观上要求实行集中征收,集中核算。四是机构分设后,人员减少,战线拉长,工作任务的落实成了问题。五是廉政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克服“人情税”、“关系税”,必须从机制上突破。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大量增加,纳税人结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复杂化。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们的税收征管方式必须随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改革、完善而改变。为此,我们省局党组一班人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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