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4期 经验点滴

哈尔滨市国税局南岗二分局个体税收实现税银一体化计算机控管

作者: 李铁坚 范庆才 上一篇 下一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南岗二分局的管户中近72%是个体业户,纳税占该局组织税收的近一半。为了做好个体税收的征管,该分局与市农业银行合作,于1996年12月建立起税银一体化计算机网络工程。

为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他们取消原来的管理科、所,根据经济区划、市场分布情况设立了若干征收所,加强稽查力量,建立了以综合业务科为枢纽的管理体系。全分局所辖个体业户的档案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综合业务科在分局办税服务厅为业户办理税务登记,将该业户资料输入计算机,并核定出税额下限,然后将有关信息传递到分管税务所,税务所提出定额初步意见报综合业务科,综合业务科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确定该业户的等级税额,存储有关信息后,纳入正常征收管理。业户停业、歇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所备案,到综合业务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稽查科安排检查,清理有关税款。稽查科将检查、清税情况反馈给综合业务科,经确认没有问题后,打印出停业通知单,计算机户籍管理程序中消除该业户的信息,其原有信息保存在开业的程序中。歇业户在期满后持有效证件到综合业务科申请复业,经审后,恢复发票供应和征税。如到期不办理复业申请,计算机将自动提示,综合业务科书面通知分管税务所告知业户在限期内办理复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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