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6期 八面来风(杂谈漫语)

纳税是最好的“广告”

作者: 陈俊元 上一篇 下一篇

时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广告的威力了。于是就有了争“标王”不惜血本,请名星千金买一笑等如此花样翻新、巨额投入的广告行为,然而令人惊异的是,一些企业在一掷千金作广告的同时,对国家的税款却拖、欠、偷、逃无所不为,甚至因偷税“后院起火”,被新闻媒介曝光,这不能不说是这些企业目光短浅、经营失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手段,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试想,一个连国家的利益、法律的尊严都不顾的企业,又怎能指望它对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负责呢?这些企业也许没有意识到,依法纳税不仅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其实也是宣传自己的最好“广告”。企业依法纳税,不仅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遵纪守法,讲究信誉的良好形象,也是报效国家、回报社会的直接体现,必然博取公众的信任和赞许。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充满生机活力、资金充足的外在表现,一个连税款都不能按期足额缴纳的企业,怎么能奢望它如期付款交货呢?遵守国家税法及时足额纳税是企业生存的最起码条件,一个经常欠税、偷税,随时可能被国家执法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谁能保证它能长期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呢?长虹集团“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已任”,积极纳税,回报社会,在公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日子越过越红火;而宝日公司因偷抗税被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2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附属设置等部分财产被查封、扣押直至拍卖,不仅自毁形象,而且连持续经营都无法进行。二者孰优孰劣,明眼人一看便知。可见,做一个“纳税信得过的单位”是企业的一笔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不用花钱就可作的最好的“广告”,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必将带来无穷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