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6期 八面来风(热点问题)

商业企业税负异常现象应予重视

作者: 王军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零申报”、“负申报”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增值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应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

商业企业税负异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企业资金紧张,经济效益滑坡,商品严重滞销和积压。增值税的收入规模与企业效益成正比关系,如果企业效益下降,增值税的收入规模必然随之下滑。

(二)企业各种各样的让利和回扣,使销项税金的增长滞后于进项税金。许多生产企业要求流通企业按自己厂家规定的价格甚至低于进价销售商品,于是在商家之间出现了诸如让利、回扣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量增大使销售收入增长了,但由于让利、回扣后的价格太低,使销项税金的增长滞后于进项税金,形成应缴税金长期出现负税。为了弥补商业企业在这种经营活动中的损失,生产厂家以促销费、返利、广告费、样品费等方式进行补偿,使税款从商业企业转移到生产厂家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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