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7期 经验点滴

赣州地区地税局加强改制企业税收征管

作者: 邓龙炳 黄荣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赣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积极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税收工作,既支持了企业改制,又防止了税收流失。该区各级地税部门主动参与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证确认等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税收处理意见。为防止改制企业的税收流失,他们在企业改制前开展税收调查,核实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千方百计组织税款入库。对确实无法马上缴清欠税的,明确由改制后的新法人负责缴纳;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应税劳务或不动产、无形资产销售等应税行为,及时征收税款入库。对改制企业使用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或限量供应,并及时予以清算。企业改制后,及时做好新企业的税务登记;对破产或已拍卖、转制改户的企业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为防范新的偷逃税出现,他们对新企业采取跟踪、服务、检查、及时建立纳税资料档案等方法,使其尽快纳入新的征管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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