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8期 摘之摘

韩国企业集团倒闭对我们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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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韩国著名的韩宝、三美、韩兴等企业集团因经营不善和债务压力最终倒闭。韩国企业集团的倒闭引起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坏账和呆账,成为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韩国企业集团的倒闭给我们敲了警钟,对此,我们要有所警惕。

一、保持渐进态势。急功近利,贪多求快,“加速”发展企业集团,只能是事与愿违。因此,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发展应该保持渐进态势,因时因地因条件制宜,稳步而有序地推进。

二、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对企业集团的干预,应该是建立在符合市场规制基础上的适时、适度和适当的干预。政府干预体现在通过法律规则和经济杠杆对企业集团进行间接引导,而不是直接对企业集团的正常经营的干涉。我国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步伐的加快,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量企业兼并。政府在兼并中发挥引导作用,实际上也是一种“干预”、实施这种“干预”的前提和基础,应该是贯彻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规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考虑被兼并方的现实处境,更要注意到兼并方能否进一步激发活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后续发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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