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12期 中央纪委 监察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本刊记者:王迎春 文/图

中央纪委 监察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金华税案被查处 窃国大盗被法办

作者: 本刊记者:王迎春 文/图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讯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4日联合在北京召开了金华税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查处情况和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情况。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主持了会议并讲了话,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袁纯清介绍了金华税案的案情和查处过程。

发生在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间的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以来查处的全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其特点是地方保护主义肆行,为取得局部利益捞取政治资本,牺牲国家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政治腐败行为。此案中社会不法分子与党政干部、国家公务人员相互勾结,一方捞取政治资本,一方捞取非法收入,实施共同犯罪。现查明,金华县前后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发票共计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其中销售额53.9亿元,税额9.2亿元。该案涉及到全国30个省(区、市),公安部门已抓捕89名此案犯罪嫌疑人。24名党政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因此案而分别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追究。其中,金华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国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金华县原县委书记王新根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建平因行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原副县长朱日辉因失职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金华县财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金余,县财税局原党组成员、国税局局长虞新法、副局长吴樟贤,县财税局原办公室主任戴志坚,财税局原监察室主任朱锦平,县检察院原税检室副主任戴利明,孝顺财税所原所长陈刚,白龙桥财税所原所长张岩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县财税局稽查大队原大队长杨尚荣被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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