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1期 税制建设

完善增值税问题的研究报告

作者: 中国税务学会《完善增值税问题》课题组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我国经济已到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阶段。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及资产重组和技术进步步伐的加快,要求现行增值税制应该适时地继续完善。另一方面,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下岗人员继续增多的影响,要做到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增长速度,势必要增加政府投资支出,这又从财政上制约着增值税制改革的力度。因此,在本课题的调研过程中,对于有关问题应该怎么改,步子跨多大,难免出现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力求按照党的十五大的精神,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从基本国情出发,解放思想,尽可能把本课题完成得更好一些。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已有4年多了。对于这个税种,大多数人都给予肯定,同时也认为需要在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也有一部分人认为,1994年如此大面积推行增值税,显得过于急促了些,步子也嫌迈得稍大,否则,效果可能会更好。还有极少数人则认为,在我国推行增值税弊多利少,回到过去多环节全额课征的流转税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好。我们认为,尽管对这个新税种多数人表示赞同,但是,对于不同意见,也应认真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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