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7期 论坛

投资结构优化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作者: 邱华炳 苏宁华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伴随经济的改革开放而产生、发展的,在引进外资、发展经济、提高科技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经历了20年的经济、社会巨大变革之后,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已开始逐渐削弱,负面作用日益显现,由此引发了理论界、实际工作部门对税收优刊政策的重新思考。本文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背景出发,探讨了在税收优惠政策基础发生变化时,应如何适时调整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期更好适应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传统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背景分析

我国传统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区域性、外资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区域上看,税收优惠以“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递减的方式体现出来,经济发达地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高于经济落后地区;从外资性看,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外资企业,是典型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也针对我国的民族企业、福利性企业等相应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条款,但其影响和作用与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相差甚远。正因为如此,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要加上税收饶让条款,使从税收优惠中得到的利益能落到投资者手中,而不是归其所在地政府所有。目前与我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除美国外均订有税收饶让条款,从而保证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能够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推动经济的增长。我国之所以采用这种“区域性、外资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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