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完善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税制改革后施行的增值税较之以前实行的增值税,无论从征收范围上,还是计税操作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将增值税的计税由账外核算改为账内核算,即将增值税的计算由在账外设表计算改为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为此,财政部在1993年《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基础上,1995年又下发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但是在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在纳税人方面和税务管理方面均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税收政策的执行,影响到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影响到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一、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