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12期 局长专栏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的设想

作者: 杨明雄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对现行分税制体制有关制约因素的分析

分税制的实行是我国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完善我国财税政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多年来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一)利益分配不均衡严重制约或抵消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但由于目前的分税制体制尚不够完善,分配关系未能理顺,致使税收的调控作用受到地方利益的严重冲击。一是共享税地方分享的比重较小,现行的最大税种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所得的比例少,难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二是地方政府实际可支配的税收收入较少,满足不了地方各项财政支出和建设的需要,造成地方政府对共享税税源管理的责任感不强,主要精力放在培植地方税税源上,如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入,积极发展旅游业、建筑房地产业等等,而忽视对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有的地方政府放任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乱收费和乱罚款行为,有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项目,严重侵蚀了税基。有的地方政府还采取行政手段干预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使国家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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