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1期 税制建设

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选择

作者: 唐财斌 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先后采取了包括增发1000亿元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向商业银行增发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以加快出口退税的进度、调整进口设备的税收政策(通过以进带出促进出口增长)、大力推进税费改革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扩大财政转移支付的数额等政策措施。经过近两年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出来。但从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两大因素走势看,财政投资未能有效地拉动社会投资特别是私人部门的投资,投资增长也未能带动社会消费的相应增加,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启动的效果不够明显。

积极财政政策的预期效应和实际效果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需要根据宏观经济的变化作相应的政策调整。为此,中央作出了进一步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努力拉动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同时加快结构调整的决策。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实行与积极财政政策相配套的税收政策,成为必然选择。目前比较适宜的税收政策选择,应是在保持现有税收水平的基础上,对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以适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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