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4期 调查报告

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收入中税收流失问题的调查

作者: 包子川 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个人房屋出租收入税收流失问题十分严重

目前,个人房屋出租行为在城市、郊区乃至乡镇,都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而且还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据调查,在重庆市渝中区,一般出租用于住人的房屋根据地域区段和房屋条件每平方米月租金可达10-25元,用作货物仓储和营业门面的每平方米月租金达30-100元,解放碑等黄金地段租金更高。在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等近郊区,出租用于住人的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一般可在5-15元,出租房屋用于商业活动的租金更高。

由于个人房屋出租的因素很复杂,目前很难全面、准确地统计出实际出租的面积、居住的人口及租金的总收入。但据重庆市外来人口专题调查所提供的资料,仅以外来暂住人口200万、人均居住2平方米、月均租金每平方米10元的保守测算,租金总量每年就达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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