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10期 税制建设

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几点意见

作者: 李剑宝 单位:中国税务咨询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新的增值税实施以来的情况和问题

(一)新的增值税实施6年多来总的情况是好的

具体表现为:(1)实施初期,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广泛和深入,对执行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全社会对新增值税是接受的,实施过程是平稳、顺利的。(2)税收收入稳定增长。1994年实收增值税2660.91亿元,比1993年同口径增长87.23%,以后逐年增长,1999年增加到5028.2亿元,平均年递增23.3%,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5.5%的速度。(3)新的增值税由于减少了重复征税,税负比改革前约减轻了3%,简化了税制,理顺了分配关系,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6年多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其中税制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4)有利于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增值税为中心的流转税改革是财政分税制的基础。增值税的75%交中央财政,25%交地方财政,既照顾了地方利益,又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改革以前的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2.6%,税制改革后的1994年就提高到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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