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12期 来稿摘登

我国税收司法保障体系的完善措施

作者: 班兆无 王军 任光华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树立税收执法观念

从改革和经济全局的高度,树立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执法观,增强保护国家税收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纠正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在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内,综合运用打击、教育监督、建议等手段护税,促进综合治税网络的形成。

二、加大打击涉税犯罪力度

公检法机关应把打击涉税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对涉税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结、快诉、快审,做到稳准狠。根据涉税犯罪的动态和特点,进行专项打击斗争,注重办案效果,既要着眼于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又要保障国家税款不受损失。检察机关要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对应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检察机关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对涉税犯罪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维护法律和税法的严肃性。要重视涉税犯罪理论研究,针对犯罪趋势、特点、规律,采取科学的打击策略,认真分析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打击涉税犯罪的有效做法,推广税警联手打击涉税犯罪的经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