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2期 经验交流

博兴地税实行地税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作者: 尹洪亭 舒迎先 王连涛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博兴县地方税务局为把反腐纠风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最近实行了地税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制度规定: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廉政考察、执法监察室和各项专项检查等渠道反映或暴露出来的问题,由县局监察室将责任人有关材料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局长办公会确定主谈人员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就有关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和说明,针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帮助并提出改正意见;要求被谈话人检讨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表明态度。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及时写出检讨材料和整改计划,定期向局党组书面汇报整改效果,县局及时将书面材料存入责任人的廉政档案。对坚持错误、拒不接受批评教育或问题比较严重的,主谈人员及时报告局党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