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3期
钟税官热线
以房换地:营业税该怎么缴
上一篇 下一篇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甲乙双方,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资金,二者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即所谓的“以房换地”。在这一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甲乙双方都有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下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营业税;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比起单向的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以房换地”的交易比较复杂,其营业额的确认也较为麻烦。下面举例说明“以房换地”的双方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