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4期
经济瞭望
迎接失业挑战的政策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世纪之交的中国,面临着大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的挑战,它比自然灾害的大洪水对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要更为广泛、更为长久、更为痛苦。国际经验表明,一旦失业率达到一定水平,就存在着失业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上的危险,这在许多国家称为滞后效应。一旦失业率达到较高水平则很难再降下来。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尽管1998年gdp增长率达到7.8%,但是全国新增就业岗位仅有357万个,是改革以来新增就业岗位最小规模的一年,全国就业增长率仅为0.5%,是建国50年以来最低的增长率,经济增长没有带动就业增长。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公报,1998年全国在职职工中,国有单位比上年减少1027.3万人,集体单位减少470.4万人,两者合计减少约1500万人。据保守估计,1998年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指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失业人员三部分之和)在1540万-1600万人之间,实际失业率在8%左右,比登记失业率(为3.1%)高出1倍之多;乡镇企业就业人数比上年减少1700万人。但是,迄今为止,扩大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尚没有成为中国政府的优先发展目标,国家计委在《发展计划报告》中所列出的1999年八项经济发展目标的倒数第二项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显然,这涉及到对基本事实的判断,即到底中国是否已进入了高失业阶段。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扩大就业、缓解失业就应当成为政府最重要的、最优先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