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5期 要正确认识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关系本刊评论员

要正确认识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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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工商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032亿元,特别是1999年,增收达到1200亿元,收入突破了万亿元大关。

  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快速增长,自然与税务机关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关系,但从根本上来讲,是得益于近些年我国经济始终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即使在外有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内有特大洪涝灾害的1998年,由于党中央及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年仍实现了gdp比上年增长7.8%。再如1999年,税收收入能破万亿元,有以下几个重要因素:全国开展打击走私行动卓有成效,全年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比上年增长达455亿元;证券市场兴旺,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40亿元;国有企业所得税纳入工商税收考核指标又增加了一部分收入。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已累计完成2808.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其中,由于国内经济增长直接带来的税收增长约占税收总增收额的40%,而非国内经济因素带来的增收却占到六成。扣除非国内经济因素后,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约增长10%,与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的情况相适应。所以说,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快速增长,并不是以牺牲纳税人的利益、加重纳税人的负担来实现的。从目前税收收入的规模和构成来看,不是税务机关挖地三尺,收了过头税,而是征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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