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6期 推进税费改革 减轻农民负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陈锡文

推进税费改革 减轻农民负担

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陈锡文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税费制度不合理

农民负担重,不仅降低了农民的实际收入,而且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都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江泽民总书记在1992年底就曾亲自深入农村调查农民负担问题,并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了部分省委书记座谈会,强调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此后,中央不仅年年都部署和检查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而且设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年年组织检查,分析、研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政策。1998年,中央又作出明确规定:对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费用,今后连续三年都不得超过1997年的实际收取额。应该说,中央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抓得不可谓不紧,政策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具体的规定不可谓不细,而一度出现过的农民负担急剧增加的势头也确实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总的看来,农民负担过重、不合理负担仍在继续增加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为什么如此抓减轻农民负担却还是难以真正见效呢?根本的原因,在于以往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还没有涉及对不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本身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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