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10期
八面来风
坚持以“三个代表”理论指导税收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即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从根本上回答了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21世纪,怎么建设我们党和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肩负着筹集国家财政资金和调控宏观经济两大职能,因此以“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指导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多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方面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不断摒弃和废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些陈旧的、落后的生产关系来推动生产力发展。作为税收征管,也必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革除一些影响和妨碍征管工作发展的陈旧模式,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科学、高效地运转。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全面理解“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的内涵,正确处理和解决建立新的征管模式中的问题,不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