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期 工作研究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采取的几个税收对策

作者: 刘孟全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具有其他任何经济手段都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选择什么样的税收政策来促进西部大开发,却必须慎重考虑,认真研究,要吸取别国和历史的经验教训,不能盲目地、笼统地、简单地定位于“减税免税”上。政策目标的确定和选择,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必须要有明确的区域性、时效性和目的性,把鼓励投资、吸引人才、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等,作为税收鼓励政策的首选目标。

一、选择有利于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到西部地区投资的税收政策

开发西部,将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其中资金短缺就是西部大开发中首先要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虽然西部地区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十分脆弱,承担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对外资的吸引力也不强,但是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国家现在能运用的物质财富存量和社会技术存量比以前大得多。预计2000年我国gdp的总量将达到或接近9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按照国家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思路,随着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提高,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提高,由中央集中的财力将会稳步增长,这就使得中央政府调控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进一步加大支持西部开发的资金力度都会相应提高。另外,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6万多亿元,这是一笔可供西部开发利用的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尽管资金短缺是西部大开发的严重问题,但如何把现有的物质存量和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通过政策方面的运作投入到西部大开发中去,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通过一定的政策鼓励调整分配和再分配关系,完全可以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大规模的启动资金和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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