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2期 税收与法制

关于税收执法权的一般研究

作者: 靳万军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权的一般概述

所谓税权,是指国家就有关税收事项作出决定并使决定得以执行的权力。根据行使税权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税权划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一般地说,政治体制不同,税权划分的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说,对税权所作的上述划分,基本上没有特别的、重大的、实质性的差别。

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税权,旨在全面考察国家权力在税收领域的分配、运用及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将税权划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目的在于更深入地探讨不同权力主体如何行使税权,以及税权的行使是否合法、合理和适当;国家权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其配置是否优化、高效,现行税权能否促进税收事业、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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