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6期 论坛

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有关问题探讨

作者: 包子川 李初仕 阎建 陈光宇 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1999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正在加大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着手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不仅有助于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而且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征纳关系。但要使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发挥出积极的作用,离不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有鉴于此,本文对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