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0期 税制建设

促进我国充分就业的税制选择

作者: 晏鸣 单位:贵州省税务学校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一国的就业水平由该国的经济增长率和就业弹性系数共同决定。税制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对制约经济增长和就业弹性的诸要素均有较大的影响。选择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这些要素向有利于就业的方向发展,能有效地促进我国实现充分就业。

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随着我国由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就业矛盾也日益突出。2000年我国城镇综合失业率达5.05%,2001年预计将上升到5.74%①(①参见刘国光等著《2001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在未来的几年内,国有企业规模还将缩小,行政事业单位也要精简分流,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大约500万人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约2.2亿人②(②参见周天勇《中国就业、再就业与劳动力转移的趋势和出路》(载《财经问题研究》1999年第11期)。),其中每年有几百万人涌向城镇寻求就业,我国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未来的失业问题,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就业问题是我国政府今后几年甚至十余年内面临的最大挑战,促进充分就业是政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业水平是由经济增长率和就业弹性系数共同决定的。税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定依据,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制度,它对制约就业的诸要素均有较大影响。深入研究影响就业的因素,选择能够促进其向有利于扩大就业方向发展的税收制度,对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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