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1期 税事评说

对税收政策调整的几点建议

作者: 董丽红 夏光宇 上一篇 下一篇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内容最深刻的一次改革。7年的实践证明,新税制基本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但是,随着经济运行的宏观背景发生新的变化,现行税制应加以调整:

一、 完善增值税制度,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鼓励投资、支持技术进步、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及时解决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可在增值税税率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选择高新技术和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先期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再逐步扩大范围,在几年内完成增值税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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