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2期 业务之窗

社会中介机构纳税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作者: 李雅芳 上一篇 下一篇

日前,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其管理不够规范,纳税上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社会中介机构地址变更随意性大,税源控管成难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管理工作规程规定,业户由于有关事项变更,致使原税务登记的内容改变的,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重新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许多社会中介机构,借着经营规模小、易于变动经营地的特点,在随意改变经营地址后,不申请更换税务登记证,仍按原税务登记证申报纳税,使得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检查时难以找到其经营地址,从而达到逃避纳税检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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