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4期 本刊专稿

法国:税收宣传更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 本刊驻巴黎特邀撰稿人杨明柱 上一篇 下一篇

应我的要求,法国税务总局联络处的卡涅处长就法国如何开展税收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问题做了一番介绍。他认为,公民纳税意识的提高不在于一时一地的、大张旗鼓的宣讲活动,而是一项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工作,其根本目的是要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卡涅先生认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税制是否完善,税务部门的征税活动是否高效,以及对逃税现象的监管是否得力,而在此基础上开展的税收宣传活动只是对税收主体工作的一个辅助性手段。法国目前的情况基本如此。这一方面是因为,法国税收体制具有悠久的历史,依法纳税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法国税制较为成熟,各征收环节衔接紧密,几乎不存在征税的死角;再有,对逃税避税者,从监督检查到催征催缴,再到惩治处罚,直至送上法庭,法律和行政手段透明有效,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其中,纳税人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是最关键的环节。全国联网的电子化档案系统可根据纳税人发生的经济活动随时对其档案进行更新。例如,我在巴黎租了一套房子,既没有去税务局登记,也没有人上门调查,但到了第二年的12月,一份居住税税单便通过邮局寄到我的住处。据从卡涅先生那里了解,这就是联网管理发挥的作用。税务局掌握房东的纳税档案,对其房屋出租状况了如指掌,他把房子租给了我,我的纳税档案自然就建立起来。什么时我退租,我作为居住税纳税人也就从档案中撤出了。借助于网络信息系统,税务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将纳税申报单、缴税单、催征单及时寄送给纳税人,且差错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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