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6期 综合

个人所得税:一个欲说还休的话题

作者: 王敏 杨克文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直接税种,在我国开征仅20余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个人腰包的“鼓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群体呈日趋扩大之势。英语词汇中,税收名为“tax”,意为“要人忍受”。在所谓纳税意识颇强的发达国家里,税收尚且赋予此意,而我国作为一个在历史上长期仇视“苛捐杂税”、纳税意识相当淡薄的国度,人们在“忍痛”纳税时,又会是何种滋味在心头呢?带着这一疑问,我们进行了一次试图勾勒当代纳税人心态百相图的采访。

没想到,这个小小的采访进行得并不那么顺利,颇有几位人士一听到要谈论的话题,便或是守口如瓶、讳莫如深,或是再三推托、闪烁其辞,或是谦逊地表示自己对此毫无感受可言,更让我们惊讶的是,这其中就有从事过税务工作的同志。看来,“纳税人”的称谓带给人们的绝不仅仅是光荣感,更多的则是一种欲说还休的复杂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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