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6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
2001年4月6日 财税 [2001] 68号
上一篇 下一篇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下列文件所规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一、1996年3月28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字[1996]70号);
二、1997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设备退还增值税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