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8期 税海短讯

税海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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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的规定,福建省漳平市国家税务局最近对44户欠税企业欠缴税款情况在本市电视台公告,连续播出一星期,每天滚动播出5次,有力地加强了社会监督,使得国家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入库。

陈艳艳

●辽宁省辽阳市国家税务局白塔分局认真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新《税收征管法》,从熟悉新规定及所修改部分入手,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将新《税收征管法》打印发至每个基层征管科所,充分利用“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同时还要求传达到企业,使征、纳双方都及时了解新《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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