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5期 税收征管

转变征管理念深化征管改革

作者: 陈应斌 单位:海南省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需要从理念上和管理程序上创新。

一、实现以人为本的税收征管战略转移

(一)建立以纳税人为核心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

政府过强的征税意识以及在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明显袒护税务机关的不公平的法律规定,会挫伤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不能把税务机关征税简单地理解为完成国家的税收收入任务,而应通过征税为广大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样才有利于营造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根本利益一致、各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新型征纳氛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就是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征纳新模式。尊重纳税人,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淡化权力意识,强化为纳税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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