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7期 论坛

中国加入WTO与税收创新

作者: 孙利军 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入wto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将使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日渐变化。面对加入wto的新潮,我们须积极应对,顺应是前提,创新才是贡献。本文仅就中国加入wto与税收创新问题略陈管见。

一、wto规则是税收创新的重要成因

笔者认为,加入wto与社会变革均源于wto的规则。wto规则主要是以西方经济理论中的“比较优势论”和“博弈论”为理论基础的。它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经过斗争、相互妥协最终求同存异的产物。其规则可概括为:非歧视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市场开放原则,主要体现在关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等方面;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wto是一个致力于公开、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它认为各国发展对外贸易不应该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来进行竞争,尤其是不能以倾销和补贴的方式销售本国的商品,要求用市场供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透明度原则,wto要求各成员保证各自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操作方法的透明度,所有已有的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公布并且能方便地获得和查询;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和例外原则等。这些必须遵循的一整套规则,其主要目的是保证wto各成员之间的贸易公平、规范、有序地进行。经济的变化必然会影响税收的变化,wto的规则必然对我国的税收制度、政策、管理等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在人的理念、思维方式等较深层次上倡导税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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