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8期 来稿摘登

实施纳税评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作者: 赵春玲 单位:山东省烟台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对零申报、负申报企业实施评估,提高申报质量

近几年来,由于管理环节的相对薄弱,零负申报率居高不下,常常达到40%。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对所辖区内连续3个月零负申报的1374户企业,开展了专项调查评估。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根据平时掌握的涉税资料,通过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企业经营状况、市场营销情况、行业背景和干扰因素的实地调查了解,全面掌握企业零负申报的“症状”和原因。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评估方法,将12%的政策性原因除外,将48%有临时性客观原因的作为监控对象,将38%异常原因形成的零负申报的500多户企业,作为重点纳税评估对象逐户评估。如某企业平常月申报收入近百万元,却连续2个月的负申报,经评估核实该企业把几年前的遗留问题擅自冲减了当期销售收入2600多万元,按规定令其补缴税款200多万元。通过逐户评估审核,有效降低零负申报率,使零负申报率由原来的40%降到一般纳税人24%,小规模纳税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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