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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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与相关税收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一、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问题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什么是中小企业作了重新界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由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为更客观、准确地分析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本文参照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狄娜的观点,将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下作为考察中小企业的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