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6期 综合

整治集贸市场促进流通变革

范坚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列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大重点。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贯彻,决定从2002年3月开始到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那么,这次整治与以往有何不同?意义何在?怎样抓好这次整治?怎样使阶段整顿与规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现代大流通很精彩

此次整治集贸市场,从眼前看,是着重于市场秩序的整治;从长远来看,则是为了促进我国流通业态从小流通转向现代化的大流通,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之中。

我国目前的流通业态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转型期,传统与现代在此交织,竞争呈现胶着状态。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以集贸市场为主,摊位经营,现货现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技术落后,而一些批发市场又重在招商、出租摊位、收取费用,市场功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和拓展。尽管近几年来,一些地区的市场规模有了明显扩大,甚至冠以响亮头衔的各种“商城”频频“亮相”,但从实质看,其经营方式依然没有摆脱“赶集”式、小摊贩式的窠臼。这种小摊贩、赶集式的小流通方式,带来的只能是小生产的发展;而以超市、便利店、加盟连锁、现代物流、集中配送等形式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流通业态,带来的、促进的则是现代化大生产。正如李岚清副总理所指出的“小流通带动小生产,大流通带动现代化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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