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6期 环球税景

比利时税收面面观

作者: 本刊驻布鲁塞尔特邀撰稿人 杨广志 上一篇 下一篇

比利时税制建设始于1830年,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历经数次变革,比利时的税收制度已日渐完善,税收机制的运行也趋于平稳。

机构设置:国税地税各司其职

比利时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国家税务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及下属的4800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税务总局隶属于王国政府财政部,内设税制局、征收局、申报评估局、海关和审计监查局等部门。税务征收中心对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包括人员招聘在内的所有事务均由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国税系统组织的税收收入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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