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9期
税事评说
少数民族地区的税费改革刻不容缓
上一篇 下一篇一、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现状
据调查,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多、范围广、秩序乱,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学会、行业协会直至村镇集体组织和街道居委会,几乎都有收费行为,收费已成为这些部门增加收入的共同渠道,铺天盖地都是费,并呈不断膨胀之势。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1997年涉及收费单位30689个,收费总额60.60亿元;1998年涉及收费单位40807个,收费总额75.08亿元;1999年涉及收费单位48762个,收费总额近8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9.33%,呈逐年大幅上涨趋势。从名目上看,目前广西收费项目,按大类划分约为900个,按具体项目划分已逾40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