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上一篇 下一篇

4号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8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

二○○二年九月九日

2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呆账损失的税前扣除,增强企业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