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摘之摘

国有股减持遭遇挫折之后的反思

作者: 杨斌 上一篇 下一篇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正式决定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不再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曾被众多经济学家看好的国有股减持政策,非但没有达到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预期目标,反而导致了股市信心和整体筹资功能的丧失,广大中小股民蒙受惨重损失,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被迫陷入停顿,各类金融机构的巨额资金被套,保险、基金陷入困境、面临亏损,引发对金融危机的担忧。

事实上,正是一些广泛流传的国有股减持理论依据,如消除“一股独大”和实现“全流通”,导致了上述恶果。不少经济学家从西方的产权理论出发,严厉谴责国有股的“一股独大”,认为实施减持将会大大提高市场效率,主张同国际接轨实现国有股“全流通”。但是,广大股民却不由对这种理论倍感惊恐,似乎中国的上市公司都有严重问题,以前广泛宣扬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明星,原来都是违反国际规范的“丑八怪”,难怪盛传中国股市应该推倒重来。此次国有股减持虽然只先抛10%,长期却迟早都要进入市场“全流通”,而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市值60%以上的事实,无疑给股市造成巨大的抛盘压力,意味着股市的长期寒冬即将来临。尽管经济学家们推出了数千个方案,期盼通过减持推动股市发展,然而事与愿违。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关键不在于具体的实施细节,而在于基本思路。我们应该反思国有股减持的基础理论依据,反思上市公司种种问题的根源何在,特别应警惕西方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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