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12期 税收法治

关于纳税人权益的思考

王征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键词:纳税人权利税收征管法


纳税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它也是一种购买交换行为。通过纳税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司法、教育、安全、公用事业等。纳税在客观上支持了国家及政府的建设。

一、纳税人权利的含义和特征

纳税人权利反映的是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可以或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保障与承诺,并且当有关当事人或组织侵犯了纳税人为法律所认同的上述权利时纳税人因此而获得的救助与补偿。

发生在税收法律关系之中的纳税人依法享有与行使的纳税人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知情权;税收减免申请权;申诉权;情况保密权;检举、控告征税人违法行为权;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延期缓期办理纳税申报权;补偿多缴税款利息权;抵押权人、质权人对相对人欠税的知情权;对无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检查的拒绝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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